检测常见问题答疑( 质量管理)
1、机构搬迁以后,原来资质认定的参数还需要重新认定吗?是否需要重新方法验证呢?
机构搬迁以后,应当及时开展方法验证,并申报资质认定。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根据RB/T 214-2017的4.5.14:“机构应跟踪方法的变化,并重新进行验证或确认”。
这里的方法的变化不仅仅指的是方法标准的变化,还包括机构自身条件的变化。综上所述,机构搬迁以后,先要对原有资质参数开展方法验证,然后再向主管部门申报地址变更。
2、检测标准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中间新旧标准都可以使用吗?
1、实施之后有三个月的过渡期。
2、从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开始使用都行,要是更新了标准就不能来回互换使用。
3、新标准实施日期开始后才使用,在此之前仍然使用旧标准。没有同时使用的时间段。
4、是的!检测单位自行选择新标准或者沿用旧标准!新标准实施后选用新标准!
3、什么是人员监督?什么是人员能力监控?两者有什么区别?
人员监督:监督是一种手段,对象是人员的行为。
监督的目的正如以下标准条款所述:·CNAS-CL01的6.2.1: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RB/T 214的4.2.1:……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RB/T 214的4.2.5(后半句):……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监督,首要明确的是范围,所有对机构(实验室)的检验检测活动有影响的人,都要被监督,包括: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正式员工和实习员工,不能有死角。此外,监督的方法,可以使用包括:观察、考察、考试、面试、场景演示、记录检查等多种手段,通过检查该人员的行为,进而确认其品行,如:责任心、职业道德、是否遵纪守法等。
人员能力监控:能力监控也是一种手段,作用对象是能力。
监控的目的就如以下标准条款所述:·CNAS-CL01的6.2.3:实验室应确保人员具备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的能力,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
·RB/T 214的4.2.5(前半句):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 监控,首要明确的是覆盖所有检验检测流程有关联的人员,例如抽样、检测、操作、签发报告、做意见和解释等人员。
其次,监控就意味着要持续,从实习,到刚刚上岗,到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无论工龄、岗位、行政级别,只要岗位对人有能力要求,就要对他开展监控,确保他持续具有这个能力;最后,监控的方法,可以使用包括:考试、面试、实操演练、盲样考核、实验室间比对、人员比对等等。
4、设备的期间核查一般由谁来做?
1.按着期间核查计划,由设备管理员和设备授权的使用人进行设备的核查。(供参考)
2.质量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都可以,质量负责人做的多点,可以让质量监督员配合
- 上一条如何修改已经签发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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