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D测试
一、LVD低电压指令定义概述
LVD是Low Voltage Directive的缩写,称之低电压指令,其规定范围是交流电压50伏特到1000伏特之间,直流电压75伏特到1500伏特之间的电气设备。
二、LVD安规测试项目
安 全 测 试 内 容 |
1.工作电压
2.故障试验 3.撞击实验 4.震动实验 5.冲击试验 6.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 7.插头实验 8.保护连接导体电阻 9.外部导线连接端子 10.电源线应力消除试验 11.电气连接和固定试验 12.漏电试验 13.可接触性试验 14.能量危险检查 15.限制电源试验 16.安全连锁装置试验 17.印刷电路板试验 18.电源保护套 19.封装和密封零件检验 |
20.抗外力试验
21.建筑内(上)电气设备 22.电击试验 23.介电强度试验 24.标签检查和试验 25.辐射试验 26.发热试验 27.SELV测试 28.TNV测试 29.限流电路试验 30.过载试验 31.手动装置试验 32.电池防爆试验 33.溢出试验 34.可燃实验 35.防火试验 36.黏合剂试验
37.维卡试验 |
安规检测LVD适用范围
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LVD)为所有进入欧盟的低电压产品确立了整体的安全要求。
LVD指令适应于供电电压在交流50~1000 V或直流75~1500 V之间的电气设备。具体而言,低电压设备包含消费性产品及设计为在此电压范围内运作的设备,如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照明设备、电线、电缆和管线,以及配线设备等。
1.LVD指令确立了低电压设备应该达到的安全目标,这些目标包括:
(1)一般目标
a. 确保电气设备能够按照设计目的正确地使用,基本性能应该在设备上或在随附的报告上进行标识;
b. 制造商的名称和商标应清楚地印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包装上;
c. 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应确保设备能够安全并且正确地安装和连接;
d. 电气设备的设计和生产应确保防止下述(2)和(3)中指出的危害,如果设备按照其设计目的使用并且正确维护。
(2)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危害
应采取措施保证:
a. 对人身和家畜有足够的保护,免受因电气直接或间接接触造成物理伤害或其他危害(触电);
b. 不会产生导致危险的温度、电弧或辐射;
c. 人身、家畜和财产有足够的保护,免受按照经验电气设备导致的非电气危险;
d. 在可预见的条件下有适当的绝缘保护。
(3)防止外在因素影响电气设备引起的危害
应采取措施保证:
a. 电气设备满足预期的机械要求,从而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b. 电气设备在预期的环境条件下能够抵御非机械的影响,从而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c. 在可预见的过载(过电流)的情况下,电气设备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2. 合格评定程序
LVD指令的合格评定程序为附录IV中所规定的“内部生产控制”,即主要采取制造商自我声明的形式。制造商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评价,然后撰写相关的技术文档,如果这些均符合法规的要求,制造商就可以签发EC合格声明,并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具体CE加贴要求及相关的市场监管程序,可以参见本专题的欧盟市场技术准入要求-合格评定栏目)。政府不参与评定过程,只负责产品投放市场后的监督。制造商所编写的技术文档,必须在最后一件产品制造后保存十年,以供相关单位检验之用。其中,“内部生产控制”中所要求的技术文档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a. 设备的一般描述;
b. 概念设计和生产原理图,以及元件、子组件、线路等的图解;
c. 解释说明上述的图及图解,以及该电气设备操作的说明文件;
d. 全部或部分使用的标准清单,以及没有使用标准时用以符合指令安全要求的解决方案;
e. 设计的计算结果,以及实施的检查结果;
f. 测试报告(由制造商或第三方机构提交)。
此外,制造商还需撰写EC合格声明,指令中规定的EC合格声明内容包括:
(1) 制造商或其欧盟授权代理的名称及地址;
(2) 电气设备的描述;
(3) 参考的协调标准;
(4) 必要时,声明符合性时所依据的规范;
(5) 制造商及其欧盟授权代理授权委托签署者的身份证明;
(6) 产品(首次)加贴CE标志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
3. 协调标准
协调标准是欧盟委员会委托的欧洲标准化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它会定期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进行公布。符合协调标准不是强制的,它为设备提供了一种标准的、可重复的、准确的、可接受的评定方法,通常为优先选择的方法。半导体照明产品的协调标准主要由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制定。CENELEC于1972年成立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其宗旨是协调欧洲各国标准机构所颁布的电工标准.
IEC标准
- 安全要求
- 电磁兼容要求
家用电器的国际安全标准是IEC 60335系列标准,IEC 60335系列安全标准由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两部分组成:
通用安全标准IEC 60335-1规定了整个家用电器产品族的安全要求;
特殊安全标准IEC 60335-2-X-规定了特定产品的安全要求,其条款对通用要求相应条款进行了补充或修改.
部分家电产品特殊标准-2-X的标准号:
产品 | 标准号 |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吸尘器 | IEC 60335-2-2 |
电熨斗 | IEC 60335-2-3 |
电动剃须刀、电推子和类似电器 | IEC 60335-2-8 |
烤架、烤箱及类似便携式灶具 | IEC 60335-2-9 |
保温板和类似器具 | IEC 60335-2-12 |
深油煎锅、浅平底锅和类似器具 | IEC 60335-2-13 |
厨房机械 | IEC 60335-2-14 |
液体加热器 | IEC 60335-2-15 |
皮肤或毛发护理产品 | IEC 60335-2-23 |
紫外和红外辐射皮肤护理电器 | IEC 60335-2-27 |
按摩电器 | IEC 60335-2-32 |
干衣机和毛巾架 | IEC 60335-2-43 |
风扇 | IEC 60335-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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